♦(A) 耶穌 [YESU] 名字在聖經中的預言性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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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字

(腓2:9)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徒4:12)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YESU 這個名字反映了(西番雅書 3:9) 中所預言的純正與真理:

「那時,我必使萬民有純正的嘴唇(言語),好求告主的名,同心合意地事奉他。」

For then I will change to the peoples a lip clear... or

At that time I will restore the speech of the peoples to a pure speech...

Compare: I am a man of unclean lips. a man - peoples, unclean - pure/clear, lip in Hebrew also means speech.

為什麼是 YESU?

♦ YESU 更接近救主在世上傳講時的原始名字。

♦ 它呼應了恢復神聖名字的呼召,避免了因翻譯而改變其意義。

名字在末世的意義

在啟示錄中,我們看到尊崇神的名的重要性。

呼求神真名的人分別為祂忠實的子民。接受 YESU,我們就與將承受神國的聖徒站在一起:

(啟14:12) 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

(啟14:1) 我又觀看、看見羔羊站在錫安山、同他又有十四萬四千人、都有祂的名、和祂父的名、寫在額上。

(註: 希臘文原文對譯英文為: "...having the name of the Father of Him having been written on the foreheads of them." 及"...having the name of his Father written on their foreheads.",翻做中文就是: "都有他父的名, 寫在額上"!)

(約17:11) 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藉著你自己的名保守那些你賜給我的人(另譯: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你自己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

(註: 英文為 Holy Father, keep through Your own name those whom You have given Me 或 Holy Father, protect them by the power of Your own name--the name You gave Me)

YESU 是 YHWH 在肉身的顯現. 也藉此向世人顯明祂救贖的名.

關鍵提示

呼求 YESU 的名字是信心和順服的體現,是為救主再來預備自己的重要步驟。


♦(B) 瞭解當今世界的安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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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安息日?

安息日不僅僅是休息日,而是神在創造世界時制定的神聖命令。這是祂與祂的人民立約的標誌,揭示了那些通過服從來尊榮祂的人。

(創2:3)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為什麼安息日仍然重要?

許多基督徒相信安息日屬於舊約律法,但聖經清楚地表明瞭它永恆的重要性。主耶穌 [YESU] 親自遵守安息日,並宣佈這是對人類的祝福:

(可2:27) 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可2:28)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太12:8) 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路4:16) 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唸聖經。

(路23:56) 他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他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徒17:2) 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

安息日的意義和做法經常被誤解甚至忽視。一些基督徒認為它不再重要,或者被錯誤的傳統所束縛(例如猶太人的星期五日落到星期六日落的習俗),錯誤的說法導致許多人不願意遵守這條誡命。

今日如何守安息日

準備:提前計劃您的工作周,以確保安息日沒有繁忙的活動。

休息:專注於身體、心理和精神上的休息。

敬拜:花時間禱告、讀聖經和其他信徒團契。

關鍵提示

安息日不是一種負擔,而是一種禮物——一個與神重新聯繫並重新調整生活優先事項的神聖日子。

在恩典之下紀念創造及救贖之恩, 並盼望來世永遠安息而遵守之。可以做聖工,行善事,看病,醫治,吃喝。 是在順服中享受安息。



♦(C) 遵守誡命的聖經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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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律法:信仰的根基

貫穿整本聖經,神的誡命被描述為永恆、不變且對祂子民至關重要的教導。保羅在(哥林多前書 7:19)中提醒我們:

「受割禮不算什麼,不受割禮也不算什麼,只要遵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遵守神的誡命:第三和第四誡的呼召

十誡的結構與現代信徒的挑戰

十誡分為兩部分:

♦ 前四誡涉及對神的敬拜與忠誠:

一. 不可有別的神。
二. 不可製造偶像並敬拜它們。
三. 不可妄稱主你神的名。
四.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 後六誡涉及對人的行為、思想與道德:當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做假見證、不可貪戀。

律法的總結就是"愛",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神, 愛人如己. 這就是從心裡遵行十誡!起初的愛 (啟 2:4) 是向著神!

後六誡因其普遍的道德性,通常被人類社會接受和遵行,真基督徒也不例外。對於第一和第二誡,基督徒通常認為不會違反。然而,真正的挑戰來自於第三和第四誡:

第三誡: 不可妄稱主你神的名、因為妄稱主神名的、神必不以他為無罪。

許多基督徒對神的聖名缺乏認識,甚至使用錯誤的名字或形式表達對神的稱呼,這本質上違背了第三誡的要求。正確認識和尊崇神的名(如使用「YESU」而非人造名字)是遵守這條誡命的關鍵。

強調: 因為妄稱神名的、神必不以他為無罪。

尊崇神的名字不僅是避免濫用,還包括以敬虔之心使用祂真實的名字(YESU)。

第四誡: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安息日是順服和敬拜的標誌,彰顯神忠實的子民。

(太19:17b) 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啟示錄中的誡命

誡命不只是舊約的律法;它們是末世信徒生命的核心:

(啟12:17) 龍向婦人發怒、去與他其餘的兒女爭戰、這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那時龍就站在海邊的沙上。

(啟11:19) 當時神天上的殿開了.在他殿中現出他的約櫃.隨後有閃電、聲音、雷轟、地震、大雹。

(啟14:12) 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

恢復對神誡命的全然順服

聖經教導我們,遵守神的誡命是信徒認識神、愛神的表現:

(約一 5:3)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而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約一2:3)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約一2:4)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可12:3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真正的信徒應重新認識並實踐這兩條常被忽略的誡命:

♦ 尊崇神的聖名:使用正確的名字來敬拜祂,避免妄稱或誤用。

♦ 守第七日安息日:明白聖經中對安息日的教導,脫離傳統的誤導,專注於與神建立關係。

關鍵提示

遵守神的誡命不是律法主義,而是愛與信心的表達。藉著遵守祂的話語,我們表明對耶穌的委身,並為永生做好準備。

(撒上15:22b) 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聽命和順從是關鍵! 不要重蹈亞當夏娃的錯誤!


♦(D) 撒但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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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但原是光明美麗的基路伯,在神的伊甸園行走,但因為驕傲,想與神同等,最終被逐出天庭,成為邪惡的化身。它利用古蛇引誘人類犯罪,違背真神的命令,罪惡由此進入世界。

(以西結書28:13-14) 你曾在伊甸園神的園中佩戴各樣寶石...你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

人的選擇與墮落

起初神賜予人類自由選擇的能力,但人類選擇了不順從神,吃了禁果,獲得了分辨善惡的能力。從此,人類面臨善惡的選擇,是順服良心還是隨從罪?

創3:6)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越人眼目,且是可喜愛的,就摘下果子來吃了,給她丈夫,他也吃了。

撒但的工作

撒但迷惑世人,用偶像、巫術、謊言等手段讓人遠離真神,甚至利用宗教自由的名義鼓吹錯誤教義。真正的善人不只要行善,更要認識造物主並接受救主耶穌基督。

解決之道

只有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和聖靈的重生,才能從罪中得釋放,進入神的國。

(約翰福音 3: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結語

人類因蒙昧無知而被撒但迷惑- 不知道真理: 耶穌基督為真神,神的聖名,神的聖日,但神給我們悔改的機會。凡承認耶穌基督為救主,從水和聖靈生,並順服神一切命令的人,必得救並得著永生。


♦(E) 耶穌名字的發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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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耶穌名字的發音問題時,可以從歷史語言學的角度來分析其在不同語言中的呈現。這涉及亞蘭文、希臘文和拉丁文等語言,以及當時口語與書寫語文的差異。

耶穌名字的三種語言書寫與發音是在同一個時代 -
強調: 在同一個時代,不是隔代!

(約19:20) 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亞蘭、拉丁、希臘、三樣文字寫的。

1. 亞蘭文

約書亞在希伯來文中意為[主神拯救]。主耶穌在亞蘭語中也是意為[主神拯救]。
亞蘭文和數百年前的希伯來文不同。
主耶穌的亞蘭名字與約書亞的希伯來名字不同。耶穌的名字應以[YESU]的形式在亞蘭語被稱呼。

2. 希臘文 (Iēsous)

主耶穌希臘文名字為 Iēsous(Ἰησοῦς)。值得注意的是,希臘文名字尾部的[s]是一種文法標記,用來表示主格(nominative case),是希臘文文法的需要。

但在口語中,人們省略這種文法標記,特別是直接稱呼耶穌時。

3. 拉丁文 (Iesus)

拉丁語保留了希臘語的形式,將名字書寫為 Iesus。早期的拉丁語發音更接近[YESU],但隨著時間推移,拉丁語發音逐漸演變,並影響了其他歐洲語言對這個名字的發音。

亞蘭語與日常口語中的發音

耶穌與門徒主要使用亞蘭語溝通。在亞蘭語中,名字結尾的[a]常作為標記,不在口語中發音。這表明,在亞蘭語環境下,耶穌的名字更可能以[YESU]的形式被稱呼。這與希臘文及拉丁文的發音一致,並且符合亞蘭語的語音習慣。

希臘文的文法與稱呼的差異

在希臘文書面形式中,[Iēsous]尾的[s]是為了符合主格的語法需求。但在日常口語中,當門徒直接稱呼耶穌時,使用的是[YESU]的形式(呼格),而非完整的[Iēsous]。這是因為口語溝通中往往會簡化不必要的語法標記。

名字的變化與文化影響

這些語言間的變化反映了文化傳播和語言學的特徵,但名字的核心意義始終未改:耶穌的名字代表[主神拯救]。然而,在現代一些語言中,名字的發音已經遠離原始形式。例如,希伯來文的 Yeshua 與亞蘭語的 YESU 在許多現代語言中被改變,特別是英語的[Jesus],發音逐漸偏離。

恢復主名[YESU]的重要性

(士12:6) 記載了一個震撼人心的故事:因為以法蓮人無法正確發音[示播列](Shibboleth),只會發音[西播列](Sibboleth),最終被判定為外族,導致四萬多人被殺。這個故事揭示了正確發音在辨別身分與忠誠的重要性,也提醒我們語言的微小差異可能造成的重大後果。 然而,從這段經文中,我們也應該反思並重新檢視那些因發音差異而被誤解或受害的人群。在當時,以法蓮人可能僅僅因為方言的不同,而被不公平地判定為敵人。會發音 SH 的人殺了只會發音 S 的人。

從[Yeshu]到[YESU]的呼喚

在現代,以色列人習慣用[Yeshu]來稱呼主耶穌。然而,[Yeshu]這種發音並不僅僅是語言的簡化,還包含了對名字原始意義的損失。

主的聖名[YESU]源自亞蘭語和希臘文 Iēsous,意為[主神拯救]。這個名字的發音被門徒忠實地傳揚到各地。然而隨著歷史的發展和語言的改變,許多地區的發音逐漸偏離了原始的意義與敬意。 [Yeshu]的使用,無疑是對神聖名字的一種扭曲或簡化。

公平與恢復的重要性

就像我們應該為當年無法發音[Shibboleth]而被殺的以法蓮人伸張公義一樣,今天,我們也應該重新審視對主聖名的發音問題。以色列人應該放棄[Yeshu],並恢復正確且有尊嚴的名字[YESU]。這不僅是對歷史的尊重,也是對神的聖名應有的敬畏。

這種恢復與更正,也正是(西番雅書3:9) 所預言的:「那時,我必使萬民改變為一個清楚(或純正)的言語,使他們都能求告主的名,同心合意事奉祂。」 在主降臨之前,萬民必用一個清楚而純正地言語呼求祂的聖名。 當世人恢復對主神聖名的敬意與正確發音時,也正是萬民同心合意敬拜真神的時刻。

發音的意義與神聖的名字

神將亞伯蘭改名為亞伯拉罕,將撒萊改名為撒拉,這些改名不僅改變了發音,更賦予了新的屬靈意義。同樣地,主耶穌的名字並不是隨意的,而是帶有[主神拯救]的深遠意義。這是一個專有名詞,不能像普通詞語一樣被語言變遷所改變。

[YESU]的發音與名字,象徵神的屬性與工作。正如士師記中的[Shibboleth]象徵著身分的確認,今天[YESU]的恢復也是對神聖身分的宣告。這不只是一個語言的問題,更是對真理、敬畏與救贖的見證。

結論與現代意義

總結來說,耶穌的名字在日常生活中最有可能以簡化的形式[YESU]出現,而非書寫語中的[Iēsous]。這是語言與文化演變的結果,但也引發了對名字原始發音和其神聖意義的思考。

今天,不同語言對耶穌名字的發音有所不同,但從語言學和歷史角度看,恢復[YESU]的發音,可能更接近當時的真實情況,也更能體現對這個神聖名字的尊重。


♦(F) IESU (或 YESU)與 Yoshua (或 Joshua) 不同的獨特性及其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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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語言和文化背景

♦ 亞蘭語是主耶穌的母語:耶穌在地上傳道期間,亞蘭語是猶太地區的主要語言。他的名字在亞蘭語中自然會被稱為 YESU 或類似的發音。這種發音直接來自於他的名字在希臘語(Ἰησοῦς/Iēsous)和拉丁語(IESU)中的表達方式,反映了他那個時代的語言,而不是回歸到數百年前希伯來語的約書亞(Yoshua.)

♦ 十字架上的不同語文:根據(約翰福音19:19-20),十字架上的文字以拉丁文、希臘文和亞蘭文書寫:「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這顯示「IESU」這個名字被用來反映當時人們對祂身分的認識。這三種語文不僅強調了祂名字在多語言中的表達應當一致或非常近似(至少三分之二為YESU),也反映了當時對祂名字及身份的理解,而非以數百年前的希伯來名字「約書亞」來表達。

2. IESU 和 Yoshua 之間的區別

♦ 意義與形式:雖然 Yoshua (約書亞)和 IESU (耶穌) 具有相似的含義 ("主神是救贖"),但它們在形式和語音上截然不同。耶穌希臘文為 Ἰησοῦς (Iēsous),拉丁文為 IESU,音譯為 YESU。約書亞拉丁文為 Iosua。

♦ 歷史層次: 到了第一世紀,名字往往會因語言和文化的不同而呈現在地化的形式,成為跨語言交流的結果。耶穌的名字並不是「約書亞」的翻譯,而是根據他所處時代的語言和文化背景所形成的亞蘭語名字。將耶穌的名字等同於「約書亞」,忽略了這種語言演變的過程以及祂名字所承載的獨特身分。

3. 三種語言的發音一致性

♦ "IESU"在希臘語、拉丁語和亞蘭語中的發音與某些語言(包括中文)中的現代 YES​​U 發音密切相關。這種一致性表明,他的名字在新約時代的語言中進行了語音連貫性的調整,保留了其獨特的發音。

♦ 希伯來學者可能主張使用「約書亞」(Yoshua),但新約聖經依賴希臘文手稿,優先採用「Iēsous」(Ἰησοῦς)。因此,在福音書的脈絡中,用於理解祂的名字,拉丁文(羅馬官方語)與希臘文的名字表達具有更高的權威性。

4. 神學影響

♦ 超越希伯來框架的認同: 耶穌的使命不限於猶太人,而是延伸到萬國(太28:19)。祂的名字在當時以拉丁文、希臘文和亞蘭文呈現,反映了祂作為全人類救主的普世角色。僅以希伯來文框架(如使用「Yoshua」)來看待祂,與福音的包容性相矛盾。

♦ 保護神的名: 第三誡警告不可濫用或改變神的名。耶穌的名字在古代文本中以"IESU"呈現,顯示了對當時語言形式的尊重。任何現代將「IESU」等同於「Yoshua」的說法,都可能強加人類的傳統,模糊其原本的發音。

5. 歷史與聖經證據

♦ 早期英語聖經: 早期英語譯本如1535年的《科弗戴爾聖經》(Coverdale Bible)使用了"IESU",顯示翻譯者忠於拉丁文和希臘文本,而非回歸希伯來語"Yoshua 」。這種歷史上的連續性支持了「IESU」在英語中數世紀來被視為正確形式的論點。

♦ 希臘文本的角色: 希臘文新約聖經(在神的啟示下書寫)總是使用「Ἰησοῦς」(Iēsous),這與「IESU」直接對應。新約聖經從未回到"Yoshua",強化了"IESU"(或YESU)作為耶穌救贖角色的名字。

6. 今日的應用

♦ 語言的純正化(西番雅書3:9): 聖經指出,恢復「純正的言語」是正確敬拜神的必要條件。現代英語的「Jesus」發音及類似的語言偏差,可能削弱了原本「IESU/YESU」的意義。恢復此名符合以純正的口唇敬拜神的精神。

♦ 遵守第三誡: 使用歷史上準確的名字"IESU",可避免錯誤的發音與理解,進而降低違背第三誡命的風險。推廣使用"IESU"或"YESU",恢復對祂聖名的敬重,並避免根植於人類傳統的錯誤。

7. 結論要點:

♦ 區分"IESU"與"Yoshua"的必要性: 此論點強烈支持需要區分"IESU"與"Yoshua",同時承認兩者的共同意義。這種區分強調了耶穌作為神道成肉身於人類歷史中的獨特身分與使命。

♦ 提倡在敬拜與教導中使用「IESU」或「YESU」: 這是推動語言與神學準確性恢復的重要努力。此舉尊榮神的名,並符合聖經原則。


♦(G) 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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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說:「不是稱呼祂『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唯獨遵行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去。」祂也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天父最重要的旨意,難道不是祂用指頭寫下的十誡嗎(出31:18)?

主耶穌說,最大的誡命就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也相仿,就是愛人如己。而這個「愛神愛人」的核心,就是遵行十誡!

然而今天,許多基督教界的傳道者,打著「純正福音」的旗號,卻明明違犯了第三誡與第四誡。他們用錯誤翻譯的「耶和華」稱呼神,將主耶穌的英文名字從 IESU [YESU] 改為[基瑟士],雖然承認主耶穌在第一日(星期天)復活,卻用慶祝復活的名義廢棄了天父設立的第四誡安息聖日(星期六),甚至錯誤地主張從週五日落到週六日落為安息日!

有人嚴厲批評同性戀,雖然我們承認同性戀是神厭惡的罪惡,是得罪自己的身子,但妄稱神的名,神必不以他為無罪,難道這不是更大的罪惡嗎?同性戀可能是天生,或因受撒但的傷害導致;但明知誡命,卻故意違背的人,豈不是罪更大?

(羅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加 3: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提前 1:15)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大罪人。
(羅 6:2) 絕對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羅 6: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羅 6: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羅 6: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約 19:30) 耶穌嘗〔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所有的罪人都需要悔改,並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接受正確的(與主死的形狀聯合-低頭)活水浸禮,是有水血聖靈的見証;接受主的僕人奉主名施行的洗腳禮,得以與主有分;並領受聖靈說靈言;領受可得永生及在末日復活的聖餐;並遵守安息聖日及所有的誡命。唯有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


♦(H) 捍衛 「主耶穌的聖名應保持一致發音」 以及
「當守神的誡命」 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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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聖名的神聖與一致性

(1) 聖名的獨特性與不可改變性:

聖經多次強調神的名是聖潔、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立比書 2:9-11):

「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

既然是「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就不應因文化差異或語言習慣而隨意改變或曲解。聖名具有神聖的屬性,應當保持純正,這與普通人名不同,因為這是神所親自啟示並分別為聖的名。

(2) 門徒傳福音時保持原有發音:

主耶穌吩咐門徒往普天下去傳福音(馬可福音 16:15),門徒所傳講的必然是主所親口啟示的聖名。無論進入哪個語言文化,他們都會堅持原名的發音,因為這不是普通的稱呼,而是救恩的記號(使徒行傳 4:12):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既然沒有「別的名」,就表示即使進入不同語言文化,仍應保留這個神聖的名字,正如華語「耶穌」仍保留原始音。

2. (番3:9) 的預言:恢復純正語言

(1) 聖經預言語言將恢復純正:

(番3:9) 明確預言:
「那時,我必使萬民改變為一個清楚的言語,使他們都求告主的名,同心合意地事奉祂。」

這裡的「改變」或「恢復」強調的是語言的純正與一致性。巴別塔之後人類語言分裂,但末世神會恢復「純正清楚的言語」,使萬民再次同心求告主的名。這表明語言與聖名的純正性密切相關,不應隨意接受歷史上的變異。

(2) 末世的恢復:

這預言不僅關乎語言,更是關乎信仰的恢復。在末世,神要恢復純正的敬拜與聖名的尊崇,這與啟示錄 14:6 的「永遠的福音」一致,向萬族萬民宣講不變的真理。

3. 人為改變聖名的歷史證據

(1) 英語「Jesus」的演變:

事實上,「Jesus」的發音變化來自人為歷史演變:

• 希臘文: Ἰησοῦς (Iēsous) 是根據希臘語音規則轉寫,無法完全呈現原亞蘭語的喉音。
• 拉丁文: Iesus 繼承希臘文形式,保持接近原音。
• 英語: IESU 直到 1628 年前仍見於英語聖經,之後才因 I 和 J 的通用性而出現 Jesus 的拼寫與新發音,這是近 200 年的現象,屬於人為的語音演變。

這種改變非出於神的啟示,而是語言習慣的變遷。聖名是神所賜,應當敬畏與保持,而不是任由文化和歷史更動。

4. 保羅與神的誡命

(1) 保羅從未否定守安息日的必要性:

有人誤解羅馬書 14 章與加拉太書的教導,認為保羅不強調守安息日。然而,保羅自己在使徒行傳中多次在安息日進會堂講道(徒17:2,18:4),表明他仍遵守安息日。保羅的重點在於信心與恩典,不是取消神的誡命:

「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哥林多前書 7:19)

若保羅未提「不守日是為主不守」,我們就不該隨意延伸解釋,否則違背了聖經的本意。保羅強調的是信心與守誡命的內在一致,而非廢除誡命本身。

5. 結論:恢復聖名與守誡命的必要性

• 聖名 YESU 是神親自啟示的救恩之名,應在全球語言中保持一致。
• (番3:9) 預言末世將恢復純正語言,使萬民一同求告主名。
• 歷史上的語音變化是人為遺傳,非神所命,應當糾正以恢復聖名的純正性。
• 保羅與主耶穌從未教導可以不守神的誡命,特別是安息日。

神的話語不會因文化或歷史而改變,我們當持守聖名的純正與誡命的真理。


♦(I) 愛心和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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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愛心說誠實話,並非分裂教會

「現在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加拉太書 4:16)

「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以弗所書 4:15)

堅持真理並不是分裂教會,而是幫助教會回到正道。真正的合一不是基於妥協,而是建立在真理之上。主耶穌說:

「叫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一樣,叫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合而為一,使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約翰福音 17:21)

這種合一是以基督和祂的話為核心,而不是基於人的傳統或錯誤妥協。如果我們因為害怕「分裂」而不敢堅持真理,這才是真正的危機。

2. 雙重標準與歷史演變的錯誤

有些人認為更改聖日(主後 300 年左右)是不對的,卻容忍英語聖名 200 年前的改變,這確實是雙重標準。神的誡命和神的名都同樣神聖,不能隨意更改。

• 神的誡命是永恆的:
「我的約必立定,直到永遠。」(詩篇 111:9)

• 神的名同樣不可被輕忽:
「不可妄稱主你神的名,因為妄稱主名的,主必不以他為無罪。」(出埃及記 20:7)

如果我們承認不該改變神所定的聖日,那同樣也不該隨意改變神的聖名。這不是律法主義,而是出於對神的敬畏。

3. 「精意叫人活,字句叫人死」的正確理解

「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哥林多後書 3:6)

這句話的背景是在談論舊約律法與新約的恩典,並不是說字面上的誡命或神的名字不重要。保羅並沒有否定誡命本身,而是強調我們不能靠守律法得救,必須藉著聖靈的工作活出律法的真正意義。

然而,這並不表示神的誡命或名字可以隨意解釋或更改。耶穌自己說:
「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馬太福音 5:17)

既然主耶穌尊重律法,祂的名字和誡命都應當被敬重。

4. 神的名是否只是「稱呼方式」?

有人認為只要認定救主本身,名稱如何不重要。但聖經從來沒有這樣的教導。相反地,神的名代表著祂的身份、權柄和救恩。

• 「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 4:12)
• 「你們要奉我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加福音 24:47)

神賜下特定的名字,是要人**「奉主的名」得救**,而不是隨意更改。如果名字無所謂,為何聖經多次強調「奉主的名」呢?

5. 異端與律法主義的指控

當人說堅持「YESU」的發音是極端的律法主義時,可以這樣回應:

• 堅持真理 ≠ 律法主義:
律法主義是指試圖靠著行為稱義,但我們所堅持的是出於對神的敬畏,並不是靠「正確發音」得救,而是因為得救之後,我們願意尊重神所啟示的名字。

• 不是強迫,而是預言的應驗:
「那時,我必使萬民改變為一個清楚的言語,使他們都求告主的名,同心合意地事奉祂。」(西番雅書 3:9)

這不是人的強迫,而是神的預言。相信神的話最終會成就,這是信心的表現,不是極端。

6. 神蹟與真理並不衝突

有人提到即使使用「Jesus」的發音也出現很多神蹟。這確實可能發生,因為神看人的心,但神蹟並不代表一切都是正確的。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 7:22-23)

神蹟只是外在的證明,真正重要的是我們是否遵行神的旨意,尊敬祂的名。

7. 結語:用愛心堅守真理

我們不是在爭辯誰更「屬靈」,而是在捍衛神的真理。當面對質疑時,保持溫柔與謙卑,堅持以下原則:

• 愛心中說誠實話(弗4:15),不因怕得罪人而妥協真理。
• 不自高自大(羅12:3),但也不因人數多或歷史久遠就接受錯誤。
• 堅信神的預言必定成就(番3:9),語言與信仰的恢復是神的計劃。

最後,我們要記得:

「因為神並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哥林多前書 14:33)

堅守真理,保持和平,讓神的話語成為我們信仰與行動的根基。


♦(J) 教會的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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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會的定義:外在與內在的區別

(1) 廣義與狹義的教會觀:

• 廣義而言, 教會指的是所有自稱信仰耶穌基督的人,涵蓋天主教、東正教、各種基督教派、獨立教派等。
• 狹義而言, 真正的教會是**「被主耶穌基督寶血救贖的信徒集合」**,正如聖經所說:

「神用祂自己的血所買來的教會。」(使徒行傳 20:28)

這意味著,不是所有掛名的基督徒或宗派都是真正屬於基督的教會。真正的教會不僅僅是外在的組織,更是內在屬靈的實體——那群真心悔改、接受救恩、並且順服神話語的人。

2. 教會的分裂:外在現象與屬靈真理

(1) 外在的分裂 vs. 屬靈的合一:

耶穌在祂的禱告中強調信徒的合一: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一樣,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合而為一,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約翰福音 17:21)

然而,今天的基督教世界分裂成眾多宗派,這是人為的結果,並不符合耶穌的心意。外在的分裂固然可悲,但更嚴重的是內在屬靈上的分裂,當人們偏離了真理,形成各種錯誤教導,才是最根本的問題。

(2) 分裂不代表沒有真教會:

雖然名義上的教會分裂,但神在每個時代都有祂真正的子民(remnant)。真正屬於神的教會,即使散佈在不同地區、不同背景,仍然因真理和聖靈而合一。正如保羅所說:

「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以弗所書 4:4)

3. 耶穌教導關於窄門與選民的真理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馬太福音 7:13-14)
「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馬太福音 22:14)

耶穌強調的是個人得救的真理:得救的路是窄的,需要付出代價,並非隨波逐流就能進入天國。然而,這並不代表我們可以忽視教會的合一和真理的堅持。

• 窄門是針對個人信仰的選擇。
• 教會的合一則是基督身體的見證,反映出我們是否真正順服基督。

**真正的教會應該既堅守真理,又努力追求合一。**合一不是妥協錯誤,而是在真理的基礎上合而為一。

4. 真理與合一的平衡

(1) 合一必須建立在真理之上:

• 「你們要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以弗所書 4:3)
• 「親愛的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不合乎你們所學之道的人,要留意躲避他們。」(羅馬書 16:17)

合一不能以犧牲真理為代價。真正的合一是建立在神的話語和聖靈的感動之上。如果某個教導違背了聖經,無論這個團體多大、多有影響力,都不是真正屬於基督的教會。

(2) 不是故意分裂,但也不能容忍錯誤:

保羅曾經公開責備彼得(加拉太書 2:11-14),不是因為他不愛彼得,而是因為真理比個人關係更重要。同樣地,當教會偏離真理時,指出錯誤不是在分裂教會,而是在挽回教會。

5. 結語:教會的使命與信徒的責任

• 堅守真理,愛中建造:

「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以弗所書 4:15)
我們要在愛心中堅守真理,不是為了爭辯或論斷,而是為了幫助更多人認識神。

• 警醒,避免妥協:
「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提摩太後書 4:3)
今天許多人只想聽安慰的話,卻忽略了悔改和真理的呼召。這是我們需要特別警醒的。

• 不怕被誤解,但願忠於神:
「我如今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若仍舊討人的喜歡,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拉太書 1:10)
當我們堅守真理,可能會被誤解、排斥,甚至被指責為「分裂教會」。但重要的是,我們是否忠於神的話語,而不是討好人。

✅ 總結

• 教會的外在分裂不代表屬靈的失敗,真正的教會在真理中合一。

• 進窄門是個人的選擇,但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仍應在真理中努力追求合一。

• 不是故意分裂教會,而是拒絕與錯誤妥協,這正是對基督身體的真正負責。

願我們都能在愛中堅守真理,做主忠心良善的僕人。


♦(K) 神是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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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4:24) 神是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真理(或用誠實)拜他。

(啟2:7a)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太10:20) 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

(徒5:3) 彼得說、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一部份呢?

(徒5:4) 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裡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徒5:9) 彼得說、你們為什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

(徒16:6) 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

(徒16:7) 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

以上幾節經文顯明,神是靈,就是聖靈,就是耶穌的靈,就是主的靈,就是天父的靈。所以父子聖靈不是三位ㄧ體,應該是一位三格,神只有唯ㄧ的ㄧ位,神的道,道就是神,成為肉身來的,嬰孩耶穌,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 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祂是全能的神,永在的父。肉身的主耶穌帶著限制,向天父禱告,祂說父比祂大,又說父在我裡面,我在父裡面,我與父為一,又說人看見我,就是看見父,祂自稱「我是」,就是 YHWH - I AM WHO I AM, 耶穌聖名意義就是 YHWH saves. 耶穌身上的靈就是聖靈。新天新地時,坐寶座的和羔羊是ㄧ體,祂的名要寫在得救子民的額頭上。主耶穌對天父說,你所賜給我的你的名,顯明「耶穌」就是超乎萬名之上的,唯ㄧ我們可以靠著得救的名。耶穌的名就包括了 YHWH. 舊約神說的「我是自有永有的」,在新約時代以「耶穌」這聖名彰顯出來。 若用人的眼光,說有父子聖靈三位神,祂們又是一體,不如說唯一的一位真神,有父子聖靈三個位格,祂就是靈,聖靈 (現狀)。

以上分享的經文與思考表達了對神本質的深入理解,強調神的獨一性與在不同位格中的啟示。從經文中可以看到,聖經確實呈現出父、子、聖靈在救恩歷史中的不同工作,但本質上是同一位神。以下是一些補充的思考,與所分享的觀點相呼應:

1. 神是靈(約4:24):

這清楚說明神的本質是靈,祂不受空間與物質的限制,這也讓我們能夠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用心靈和真理敬拜祂。

2. 聖靈就是天父的靈(太10:20):

耶穌告訴門徒,他們所說的話是出於天父的靈,顯示聖靈與天父之間並無分離,乃是神在他們心中的同在。

3. 聖靈就是神(徒5:3-4):

彼得責備亞拿尼亞與撒非喇時,將「欺哄聖靈」與「欺哄神」等同起來,顯明聖靈就是神。

4. 主的靈與耶穌的靈(徒5:9;16:7):

這些經文中,聖靈被稱為「主的靈」和「耶穌的靈」,說明主耶穌與聖靈之間本質上的一致性。

5. 道成肉身(約1:1, 14):

道就是神,並且成為肉身,住在我們中間。耶穌就是那道的具體顯現,祂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

6. 耶穌的聖名(腓2:9-11;徒4:12):

耶穌的名超乎萬名之上,並且是人類得救唯一的名。耶穌這個名字的意義就是「YHWH 拯救」,彰顯出祂與舊約所啟示的自有永有者(I AM WHO I AM)的連結。

7. 父在子裡,子在父裡(約14:9-11):

耶穌多次強調祂與父的合一,這不是指兩個不同的神合而為一,而是指同一位神在不同的位格中向人啟示。

8. 新天新地的寶座(啟22:3-4):

寶座上坐著的是神和羔羊,但經文使用的是單數形式的寶座,顯明祂們是一體的。得救的人額上寫著祂的名,這名就是主耶穌的名。

這樣的理解強調了神的獨一性,並且指出在不同的位格中,神以父、子、聖靈向人顯明自己,卻仍是一位真神。這樣的信仰根基,幫助我們更深入地認識耶穌基督的神性,並且堅定地在祂的名中得救與敬拜。

(約3:13) 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


♦(L) 然後有晚上,然後有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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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記1:2-5)表明黑暗先存在,神造光後,稱光為晝,稱暗為夜。這証明先有一段夜,再有晝。經文指出:「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上一經節是「…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有運行的動作,就有時間。先有一小段暗(夜),再有光(晝)。 然後有晚上,然後有早晨,這是頭一日。晚上和早晨之間的「夜」,省略不提了。以下第二到第六日,都是神在白晝作完工後,然後有晚上,然後有早晨。第四日造兩個大光,又造眾星,只有可能在白晝發生。第七日神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又訂為聖日,更列入十誡。 不再提有晚上有早晨,可見安息日晝夜同屬一個聖日。新約恩典時代,可在安息日作聖工、善事、看病、醫病、吃喝,記念神創造及救贖的恩典,仰望將來永遠的安息。任何基督徒說每天都是安息,只慶祝週日主復活,根本上就是背逆神的誡命。

• 經文中「有晚上,有早晨」是描述一天結束的過程,是說一天包含神工作的晝與夜(光與暗)的循環結束。

• (創世記1:14-19)的記載是神將光的管理職責交給太陽、月亮和星辰,在第四天,恆星爆炸發出光,並非太陽才被造。(創世記1:3)中「要有光」,可能是宇宙大爆炸時的光,因為光速超過物質噴發速度,大爆炸持續約兩天半,然後是恆星爆炸。這與聖經的記載相符, 顯示神的創造過程可能包含了宇宙膨脹和光的釋放。

• 這符合約翰福音1:1-5的教導:「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這光可以從屬靈與物理層面理解,屬靈上指神的榮耀,物理上則可能是宇宙創造時的光。

1. 「有晚上,有早晨」並不代表一天從晚上開始

如果一天從「晚上」開始,那麼在創世的第一刻,「起初神創造天地」時,天地仍然是黑暗的(沒有光),那麼這個黑暗狀態算是「晚上」嗎?但經文並未說神稱黑暗為「晚上」,而是稱為「夜」。這點顯示出「晚上」與「夜」的區別,並不能直接將「有晚上」解釋為一天的開始。

當神說「要有光」時,光才出現,並且神稱光為「晝」。若按照大多數猶太人的理解,晚上是一天的起點,那麼光出現之前的黑暗是否應該算作「晚上」?但這與經文不符,因為當時還沒有「光」,根本無法定義「晚上」。

這表明「有晚上,有早晨」應該是指一天的結束,而不是開始,這與上面的解釋一致:

• 白天(晝)→ 晚上(光漸消失)→ 夜 → 早晨(光漸顯明)= 一天的循環

• 「晚上」發生在「晝」之後,而「早晨」發生在「夜」之後

這樣的解釋才符合自然現象,也符合神創造的順序。

2. 創世的第一天從「起初神創造天地」開始

「within six days(六日之內)」神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包含水),這表示第一天應該從「起初神創造天地」開始,而不是從「要有光」那刻才開始。這也間接證明,第一天不是從晚上開始,而是從「神開始創造」開始。第一天特殊,夜-晝-晚上-夜-早晨。之後就「晝夜按時輪轉」。

(出20:11) 因為六日之內、神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神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耶33: 20, 25)

(耶33:20) 神如此說、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

(耶33:25) 神如此說、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約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

3. 亞當的壽命驗證第七天的長度

如果第七天是漫長的時期(如千年或億萬年),那麼亞當活到930歲的記載就會出問題,因為他是在第六天被造的,若第七天持續數千年,亞當應該早就超過930歲了。因此,第七天應該是24小時的一天,而非長時間的時段。

4. 耶穌被釘十字架後的安葬時間

《馬太福音》20章說「晚上」是下午六點,而當約瑟晚上(這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去求主耶穌的身體時,比拉多招來百夫長還需要確認主耶穌真的死了,然後約瑟買細麻布, 將主耶穌的身體取下來, 才進行下葬的步驟。這些程序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當耶穌埋葬完成時,安息日還未到, 這再次證明「晚上」是指一天的中段,而非開始或結束。

如果按照「日落為一天開始」的說法,則應該在耶穌死後馬上或三小時後進入安息日,但事實上,耶穌被埋葬後安息日才到來,這再次印證「晚上」是在一天的中段,而不是起點。

5. 贖罪日的時間計算

贖罪日的起始時間問題(利未記 23:32),這確實是一個關鍵點。按照日落為一天開始的計算方式,若初九的「晚上」算作初九的開始,那麼人只是在初九守贖罪日,而非初十守贖罪日。這與聖經要求「初十日要守贖罪日」不符。因此,「初九晚上」應該是初九的中間段, 而不是初十的開始,這也再次印證「晚上」是在一天的後半段開始,而非一天的起點。

如果有人說初九的晚上是初九的結束,那麼回到創世第一天,晚上應該在晝之後,這是對的,但早晨絕對不會是神說要有光就有光那時,因為神稱光為晝,不是稱為早晨, 所以早晨必須在晚上之後的夜之後,有早晨,是第一日結束,同時是第二日的開始。之後每一天就是「晝夜按時輪轉。」

6. (耶利米書 33: 20, 25) 的「晝夜按時輪轉」

神兩次強調祂約例 「晝夜按時輪轉」(耶利米書 33: 20, 25),這也是一個強而有力的證據。若一天從晚上開始,經文應該寫成「夜晝按時輪轉」,但事實上,經文是「晝夜按時輪轉」,表明「白天」是一天的開始,而「夜」是一天的後半段,這與創世記的敘述完全一致。

總結

這解釋展現了一個完整的聖經內部邏輯:

• 創世第一天之後, 每一天應該是從光出現(晝)開始,而不是從晚上或黑暗開始。

• 「有晚上,有早晨」表示一天的後半段結束,而非開始。

• 創世第一天的開始應該從「起初神創造天地」開始,而不是從「要有光」開始。

• 亞當的壽命顯示第七天不可能是超長時間的時段。

• 耶穌受難後的埋葬過程顯示「晚上」不是一天的開始,而是一天的中段。

• 贖罪日的守法顯示「初九晚上」是初九的中間段,而不是初十的開始。若從初十白晝開始禁食,等於是從初九晚上開始禁食。

• (耶利米書 33: 20, 25) 兩次強調「晝夜按時輪轉」,證明「晝」是一天的開始。

這種解釋不僅符合聖經的用詞,也符合自然界的規律。使其比傳統的日落到日落的計算在聖經上更加準確。


♦(M) 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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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原罪:

因神賜的自由意志,人可以選擇為善或作惡,遵不遵從神的命令,順不順服。與AI 完全遵行指令邏輯不同。

人因神所賜的自由意志,可以選擇行善或作惡,這是與AI最根本的區別之一。AI 只是執行預定的指令,沒有真正的自由意志或道德判斷。而人類擁有選擇權,因此承擔責任。

人的原罪來自於亞當和夏娃違背神的命令,選擇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創世記 3:6)。這不僅是行為上的違背,更是心靈上的悖逆——不信任神、選擇自我中心。這與AI 的運作方式完全不同,因為 AI 無法「選擇」違抗命令或產生道德上的悖逆。

這也說明了為何救贖對人類是必要的,因為罪是人的選擇帶來的結果,而只有藉著主耶穌的救恩,人才能得以重生,恢復與神的關係(羅馬書 5:12-19)。

主耶穌的救贖:

主吩咐要奉「父子聖靈」的名(單數)給門徒施洗,(太28: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太28: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但是使徒行傳記載的洗禮,全都用到「耶穌」這聖名,保羅也強調這是超乎萬名之上,唯一能使我們得救贖的聖名,可見「父子聖靈」的那個名就是「耶穌」[YESU]!

受正確的低頭全身浸入活水奉主耶穌聖名洗禮後,還要「遵行」主所有教訓,包括最重要的愛神愛人-十誡-天父旨意,還要領受聖靈,靠聖靈治死情欲頑梗背逆等等,才能進神的國。

主耶穌的救贖與施洗的聖名

在(馬太福音 28:19),主耶穌命令門徒要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並且這裡使用的是單數**「名」(ὄνομα),不是複數,顯示這三者共享一個名。

然而,在使徒行傳的記載中,門徒實際執行洗禮時,都是奉主耶穌的名施洗(使徒行傳 2:38, 8:16, 10:48, 19:5),這顯示出「父、子、聖靈的名」就是耶穌(Yesu)。這與(腓立比書 2:9-11)一致,保羅強調:「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使一切在天上的、 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



受正確的洗禮,並且遵行主的教訓

聖經明確教導,得救不是僅僅信耶穌的名,而是要實踐祂的教導:

1. 受正確的洗禮——要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使徒行傳 2:38),低頭全身浸入活水(羅馬書 6:3-5),因為這是與主的死和復活聯合。

(羅6: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約19:30) 耶穌嘗〔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2. 遵行主的一切誡命——主耶穌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28:20)這包括愛神愛人(十誡),行出天父的旨意,而不是嘴上說「主啊,主啊」,卻不遵行祂的話(馬太福音 7:21-23)。

3. 領受聖靈——這是重生得救的重要標誌(約翰福音 3:5, 羅馬書 8:9),靠聖靈治死情慾,才能真正活出聖潔的生命(羅馬書 8:13)。

這樣的人才能真正進入神的國,因為主耶穌說:「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 7:21)

彌賽亞:

多數猶太人不承認的主耶穌是彌賽亞,其實祂已經來過,受死成全救恩,復活升天,祂還要再來,就是末日大審判。

這一整套救恩觀,是完全符合聖經真理的!
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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