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 「因信稱義」與「靠行為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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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只要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得救?

根據 羅馬書 10:9-10: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這是真實的,但這節經文不是全部,而是得救之「起點」,不是得救的「完成」。它說明得救的門是打開了——但不是說,只要說過一遍就無條件永遠得救。

主耶穌自己清楚地說: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 7:21)

二、「因信稱義」是否排除一切行為?

「因信稱義」的真義是:我們不能靠自己的功德稱義,但這不等於「行為不重要」。信心若沒有行動,是死的(雅各書 2:17, 26)。

「你看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2:22)

耶穌、彼得、保羅、雅各都一再強調,得救是神的恩典,但人必須順服神所指定的救恩方式。

三、主的明確教導不能被否定:

「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5)— 水是洗禮,聖靈是重生。

「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7b)

「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13:8b)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54)— 指聖餐,不能忽略。

四、初代教會的實踐也很清楚:

悔改、受洗、領受聖靈(徒2:38)不是可有可無,而是得救的條件。

遵守神的誡命(林前7:19b)仍是新約教導。

聖靈的果子(加5:22-23)是信心活著的證據,與屬肉體的行為(加5:19-21)相對。

五、不能假借「因信稱義」來藐視神的命令

故意妄稱神的名,使用錯誤名號(如“Jehovah”)不但失真,還可能違背第三誡。

故意不守神所定的安息聖日,只因傳統說星期天是主日,也是偏離聖經。

不相信神明說的預言(如番3:9),就是不信神的話語,怎能稱有信心?

六、結語:完整的福音是「信、從、行」

不是靠行為稱義,但信心必須有行為印證。

不是靠遵律法得救,但主的命令必須遵行。

不是靠自己完成救恩,但要照著神的方式走在救恩的路上。

主的救恩是白白的,但不是隨便的;是恩典,但不是便宜的恩典。

願我們都謙卑順服,按神所命的接受救恩,行在光中,結出聖靈的果子,進入天國的永遠安息。



♦(BB) 誰在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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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誰在騙你?他是故意的嗎?

若一個人說「你已經得救了」,但他的教導並非出於聖經整體的真理,而是他自己也被錯誤的教導所影響,那他雖然傳錯了,卻未必是故意騙你。主耶穌說過:

「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馬太福音 15:14)

錯誤的教導,有時不是惡意,而是因為無知或傳統的繼承。但無論動機如何,結果仍然可能導致人偏離得救之路。

2. 你被提醒時的反應,才是真正的關鍵

若有人指出:「你還沒真正得救,因為你還沒有照聖經所說,悔改、受洗、得聖靈、遵守誡命」,你是怎樣反應的?

若你謙卑查考聖經,發現對方所言有根據,這樣你就有機會真的得救。

若你反而責怪對方傳異端、太驕傲,那你可能只是想保護自己的「安心感」,卻錯過了神真正要賜的救恩。

3. 哪一種教導更危險?

是讓你「安心自以為得救」,還是提醒你「你還未得救,需要進一步追求」的教導更危險?

前者讓人安於現狀,失去警醒與悔改的機會;

後者雖然令人不安,卻能使人醒悟、進入真理。

耶穌說:

「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 8:31-32)

4. 什麼才是異端?

是斷章取義,僅引用某一兩節經文,而忽略聖經整體一致教導的人。

還是忠實地將整本聖經對救恩的教訓都講清楚、講明白的人?

聖經教導得救包括:

悔改(使徒行傳 2:38)
受洗歸入主名(馬太28:19;徒2:38)
領受聖靈作印記(羅馬書 8:9;以弗所書 1:13)
遵守誡命行義(馬太19:17b;啟示錄14:12)
與主有生命的連結與更新(約翰福音15章)

僅說「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得救」而忽略其他條件,就是把得救的教導簡化成一個「口號」,這才是真正的異端。

✅ 總結

當有人提醒你「你還沒真正得救」,這可能不是論斷你,而是出於愛心和警醒,要你查驗自己是不是按真理得救。

「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嗎?」(哥林多後書 13:5)

所以,

被錯誤教導而未得救的人,需要謙卑查考。

勸你回到聖經真理的人,不一定是異端,而可能是神給你的提醒。

最可怕的騙局,不是別人騙你,而是你自己相信了那謊言,拒絕了真理。

(太24:24)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如果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


♦(BC) 在恩典之下,還是在律法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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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信主的人會引用聖經中的一句話:「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馬書6:14)但卻錯誤地認為,既然在恩典之下,就不需要再遵守神的誡命,特別是安息日的誡命。這是一個極大的誤解!

事實上,遵守安息日絕不是落在律法之下,而是回應神恩典的記號,是記念神創造與救贖的日子,是預表天國永遠安息的盼望。

初代教會的爭議是割禮,不是安息日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記載,初代教會確曾為是否要讓外邦信徒接受割禮而展開激烈討論,甚至召開了耶路撒冷大會。最後雅各總結說:

「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為難那歸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與血。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徒15:19–21)

注意,安息日並未成為爭議的焦點,因為即便是外邦信徒,當時仍每逢安息日到會堂聽神的話。安息日的遵守根本不是他們反對的對象,也從未被廢除。

割禮是預表,洗禮是實體

保羅在歌羅西書說:

「你們在祂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都是因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神的功用。」(西2:11–12)

這清楚說明,**割禮是預表,而洗禮是成全與實現。**但安息日並非預表將廢的儀文,而是從創世之初,神親自設立並分別為聖的誡命(創2:2–3;出20:8–11)。

十誡的道德律,永不廢除

主耶穌親自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5:17)

他更進一步教導我們,律法的標準不僅沒降低,反而更高了──恨人就是殺人,動淫念就是姦淫。那麼對神的誡命更該敬畏遵行。第三誡命不可妄稱神的名,第四誡命要守安息日為聖日。這怎能輕忽?

安息日不是「律法之下」,而是「恩典之下」

有人說守安息日是律法主義,是回到舊約。這種說法不但違背聖經,也貶低了神的命令。割禮不在十誡中,尚且使徒們爭論辯明;安息日卻列於十誡之中,卻無一位使徒說要廢除──這豈不是極大反差?

新約中從未有一句話說「安息日被廢除」,反而看到主耶穌親自守安息日,並在安息日進會堂教導人(路4:16)。保羅也常在安息日講道(徒13:42, 44)。我們在恩典之下,更當用愛與信心遵守神的誡命。

結語:在恩典之下,更當遵行神的道

恩典不是使人可以隨意違背誡命的藉口,而是給我們力量去活出神的義。正如希伯來書所說:

「所以,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因為那進入神安息的人,也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來4:9–10)

安息日,是恩典之下的記號,是我們向神所立的約的回應,是屬天國子民的生活習慣與盼望。

(約14:15)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BD) 神恨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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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法「你讀聖經就會知道神恨你」是一個錯誤、極具誤導性的言論,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來反駁:

一、聖經明確宣告:神愛世人,不願一人沉淪

約翰福音 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彼得後書 3:9:「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 神不是恨人,而是愛人,為人預備了救恩的路。

二、神恨的是罪,不是人

詩篇 5:5:「狂傲人不得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惡的。」

→ 神恨惡作惡與驕傲,但這不表示祂恨人本身。祂願意罪人悔改得救。

正如一位醫生恨病卻愛病人,神也是這樣。

三、聖經啟示的核心,是「救恩的愛」而非「咒詛的恨」

從創世記到啟示錄,整本聖經的主軸是神如何一步步施行拯救,從挪亞、亞伯拉罕、摩西、先知、到主耶穌基督,神一直在呼喚人悔改回轉。

羅馬書 5: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 如果神恨人,就不會為人死。正是因為神愛罪人,才差遣主耶穌為人捨命。

四、說「神恨你」的人,往往是出於無知、錯解經文,或受傷害投射

有人誤解舊約中神的審判與刑罰,沒有看見那是出於公義,也是對悖逆者多次呼喚未果的最後手段。

神雖有忿怒,但祂的本性是「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參出埃及記 34:6)

五、正確的回應方式(溫和而堅定):

可以這樣回答對方:

「你說神恨我,但我從聖經裡看到的是:神愛我,願意赦免我,改變我,讓我成為祂的兒女。祂恨的是罪,但祂愛人,甚至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你若真的讀聖經,也會明白這一點。」 如果對方受過傷,你也可以進一步說:

「或許你曾經聽到錯誤的教導,或從某些人身上感受到審判與拒絕,但神並不是那樣的神。祂愛你,也願意你真正認識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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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神的審判與救恩──從洪水到今日的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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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愛與公義

神是慈愛的神,但祂同時也是公義的神。聖經中清楚記載,當人類的罪惡極大時,神曾施行審判。

神曾用洪水毀滅全地,僅留下挪亞一家八口與神所揀選的飛鳥走獸,得以保留生命。(創世記 6-8)

神也曾降下硫磺與火焚燒所多瑪與蛾摩拉,審判那地的邪惡與悖逆。(創世記 19)

歷世歷代以來,戰亂、災禍、死亡,都可以追溯到一個源頭——**人類始祖違背了神的命令,罪就進入了世界。**

再加上不守本位的天使隨從撒但墜落,成為世界之禍首,導致這個世界充滿苦難。

然而,神的愛並沒有因此止息:

「祂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彼得後書 3:9)

神容忍這世界存留到如今,是出於愛,給人悔改的機會。祂透過主耶穌成就了完全的救恩,但這不表示人什麼都不用做。

很多人說:「主耶穌已經百分之百完成了救恩,我只要心裡相信就好了。」

這樣的說法,是不完全的,也是危險的!

聖經明確記載,以弗所的門徒已經相信了主,但保羅卻指出,他們所受的洗禮只是悔改的洗,還未從水和聖靈重生。

(徒19:1) 亞波羅在哥林多的時候、保羅經過了上邊一帶地方、就來到以弗所.在那裡找到幾個門徒.
(徒19:2) 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來。
(徒19:3) 保羅說、這樣、你們受的是什麼洗呢?他們說、是約翰的洗。
(徒19:4) 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
(徒19:5) 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
(徒19:6) 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靈言、又說預言。〔或作又作先知講話〕
(徒19:7) 一共約有十二個人。

這清楚說明:

信還不夠,要奉主耶穌的名重新受洗;

得到聖靈是可以感覺、可以見證的經歷(說靈言、說預言);

神的救恩,不只是心裡相信,更要從水和聖靈重生(約翰福音3章)。

結語:

主耶穌說:「你們要努力進窄門。」(路加13:24)

我們今日還能聽見這樣的信息,還有悔改的機會,正是神的愛的表現。

趁著還有今日,讓我們努力完成得救的功夫(腓立比書2:12),遵照主的教訓,從水和聖靈重生,才是真正的得救之路。





♦(BF) 信而受洗必然得救,竭力進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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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信而受洗,必然得救——主耶穌親口的教訓

(可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這是主耶穌親口所說,不能只取「信」而略去「受洗」。

特殊例子如十字架旁的強盜,不是我們得救的常態依據。

我們應當照主的話「盡心、盡性、盡力」遵行祂的命令。

二、 不能推諉主耶穌的高標準

(太5:48)「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主設立高標準,是要我們靠主的恩典努力實踐,而非拒絕。

所有人都有罪,連保羅都自稱罪魁,他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洗去罪得赦。

(徒2:38)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徒22:16) 現在你為什麼耽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但仍勉勵門徒「恐懼戰兢作成得救的工夫」(腓2:12b)。

三、 竭力進入神的安息——第七日的應驗與屬靈的安息

(來4:3-11) 詳述了「神的安息」:

第七日神歇了祂的工(創2:2),那是起初設立的安息日。

現在仍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

我們務必竭力進入,不可像那些不信從的以色列人一樣跌倒。

神的安息包括兩層意義:

實際的安息日:第七日,神歇工的記號,亦是誡命之一(出20:8-11)。

屬靈的安息:在主耶穌裡的平安與順服。

(太11:29)「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就必得享安息。」

這不是取代第七日的安息,而是內外皆有的全人安息。

四、 順服誡命,不是重擔,而是愛神的表現

(林前7:19b)「…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約一5:3)「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主的誡命「不是重擔」,反而是「輕省」的「軛」(太11:30)。

五、 忠心到底,得享永遠的安息與同在

我們不是一次相信就一勞永逸,而是每日跟隨主,直到生命終結或主再來。

那些愛主、守誡命、柔和謙卑、受洗重生的人,將來要被提與主同在(帖前4:16-17)。



♦(BG) 永遠得救的根源,不等於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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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耶穌是永遠得救的根源

(來5:9) 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主耶穌的救恩是一次性成就、永遠有效的:

(來10:10)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來10: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意思是,主耶穌的救恩不是需要重複的祭物,祂的寶血足以一次為全人類的罪付代價,成為歷世歷代所有信從者的根源與基礎。

二、信徒個人的責任:順從、成聖、做成得救的工夫

(腓2:12) 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得救不是單靠一次性的信心表白,而是一生的順從與成聖過程:

(來5:9) 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得救的根源。

得救的「源頭」是耶穌;但個人是否最終得救,還必須順從祂,並持守這信心直到終了(太24:13)。

三、不是靠遵行就藐視恩典,也不是因為犯罪就與你無關

有人說:我們若犯罪,是「罪在我裡面作的,不是我」,我們仍是義人。這是謬論!

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所說的痛苦,是在描述未得釋放前的掙扎:

(羅7: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羅7: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接下來的羅馬書第八章,正是告訴我們:真正的重生,是靠著聖靈行事為人,不再體貼肉體。

四、重生後的生活:靠聖靈得勝,才有生命平安

(羅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羅8: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信主不是免於責任,而是進入一條新的生命道路,要靠聖靈勝過肉體。

不體貼聖靈,仍體貼肉體的信徒,是會死的!(靈命死亡,與神隔絕)

總結:真信心必有順從與更新的生命

主耶穌的救恩是一次成就、永遠有效的,成為所有願意悔改順從之人的得救根源。

個人是否得救到底,仍要一生順從、成聖、做成得救的工夫。

我們不是因守誡命而否定主恩,而是因珍惜主恩才願意遵行。

假若我們明知真道仍故意犯罪,那才是真正把主再釘十字架(來6:6)。



♦(BH) 人類眼睛的奇妙——造物主存在的有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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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詩篇 94:9 說:
「造耳朵的,難道自己不聽見嗎?造眼睛的,難道自己不看見嗎?」

眼睛,是人體最精密且神奇的器官之一。它的結構與功能精確到令人震驚。

若一個精密相機需要專業設計團隊與先進設備才能製造,那麼遠超相機的眼睛,怎可能是偶然演化的結果?

二、眼睛的精密結構

眼睛約有 1億3千萬個光感受細胞(視桿細胞與視錐細胞),能感應不同強度與波長的光,將畫面轉化為電訊號,經視神經傳到大腦視覺皮層,瞬間形成影像。

主要結構與功能:

角膜 – 像相機鏡頭的第一層,負責大部分聚光功能。

虹膜與瞳孔 – 自動調節光線進入量,如同相機光圈。

晶狀體 – 可調節焦距,對近對遠都能清晰成像。

視網膜 – 如超高感光底片,分佈著千萬級感光細胞。

視神經 – 將影像轉化為神經電訊號送往大腦。

三、日常中看見的奇妙功能

穩定影像功能

對著鏡子,先看左眼,再看右眼——你會發現看不到眼珠的移動。

這是因為眼球在瞬間移動時,大腦會自動暫停影像輸入(saccadic masking),避免視覺抖動。

水平補償功能

將頭偏向肩膀,雖然眼球也跟著傾斜,但影像仍保持水平,不會歪斜。

這是眼睛與內耳平衡系統(前庭器官)的協作,大腦會自動旋轉影像,保持穩定。

四、超級電腦晶片的類比

設計一顆超級電腦晶片,需要:

上百位工程師

多年的研發

奈米級精密製造

即便如此,晶片的處理速度、能耗效率與自我修復能力,仍遠不及人類的視覺系統。

視覺系統的超越之處:

即時處理每秒上億個光訊號

自動平衡亮度、色彩、對焦

穩定影像與水平補償功能

與大腦無縫協作辨識形狀、深度與動態

受傷後部分修復(如角膜再生)

若晶片必須經過高度智慧設計,那麼遠勝晶片的眼睛,必然是神的傑作。

五、眼睛只是人體的一個小器官

眼睛雖然令人驚嘆,但它只是人體眾多器官中的一小部分。

整個人體好比一座全自動運作的工廠:

自給能源:透過消化系統吸收食物,將化學能轉換成肌肉與器官所需的能量。

自我維護:免疫系統主動防禦外敵,修復受損組織。

自動協作:神經與內分泌系統精確調度各部門的運作。

高度整合:心臟、肺臟、腎臟、肝臟等如同各個專業車間,密切配合。

這樣的全方位設計,顯示出人類並非偶然堆砌的產物,而是出自智慧與目的的創造。

六、聖經的見證

詩篇 139:14:
「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

箴言 20:12:
「能聽的耳、能看的眼,都是神所造的。」

七、結論

眼睛的精妙只是整個人體智慧設計的縮影。

設計必有設計者,全能的神用祂的智慧與能力造了我們,並且看顧祂所造的人。



♦(BI) 得救的根基:恩典與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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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聖經清楚教導:

得救是本乎恩 (弗2:8)——不是因我們配得,而是因為神的憐憫與揀選。

因著信——我們聽見福音,被聖靈感動,願意相信主耶穌,接受祂為救主。

因此,救恩是白白得來的,不是靠人的功德、努力或善行。

2. 律法與行為不能使人得救

猶太人雖領受律法,但多半背逆,知道善卻不能行。

有些人雖努力遵行,但流於宗教形式或人的遺傳,卻沒有真心信靠耶穌。

因此,單靠律法,沒有人能得救 (羅3:20)。

3. 使徒時代的爭論與結論

初期教會中,有猶太信徒要求外邦人信主後還要受割禮才能得救。

使徒因此開會辯論 (徒15)。

最後決議:得救不是靠割禮,而是信靠耶穌。外邦信徒只需要遵守四項禁令:

禁戒祭偶像之物
不可吃血
不可吃勒死的牲畜
遠避淫亂

這是聖靈與使徒共同的教訓,顯明了恩典與生活見證應並行。

4. 恩典不是放縱

有些人誤解恩典,以為:

只要相信耶穌,祂的寶血就遮蓋一切罪,過去和將來的罪都自動赦免。

不需要遵守誡命,也不用改變生活,仍然能永遠得救。

這樣的說法,是錯誤的異端。因為:

保羅明言:「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林前7:19)。

他又嚴厲警告:「若有人傳與我們所傳不同的福音,就該受咒詛」 (加1:8-9)。

(羅6: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

(來10: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5. 正確的信仰生活

我們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

但真正的信心必帶來改變,結出順服的果子。

得救要:

接受赦罪的洗禮 (徒2:38)
領受聖靈,天天更新
聚會聽道,研讀聖經,明白神的旨意
愛神愛人,遵守誡命,憑信心奔走天路

📌 總結:

我們得救完全出於神的恩典,藉著信靠主耶穌基督。

這信心不是空的,而是帶出順服與改變。

拒絕律法主義,但也要防備「濫用恩典」的異端。

真正得救的信徒,必定在神的恩典中愛神、接受赦罪的洗禮、領受聖靈、守誡命、奔走天路。



♦(BJ) 唯有主是創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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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觀看今天的世界,人類的科技正在快速進步。人工智慧、機器人技術、生物科技,都讓人感到十分驚奇。

然而,當科技越進步,人類也越容易產生一種錯覺,以為自己幾乎可以像神一樣。

今天我們要思想一個問題:

人真的可以創造生命嗎?

一、人造機器,神造生命

想像在不久的將來,人類可能造出一個極其仿真的機器人。這個機器人可以走路、跑步、說話,五官與皮膚幾乎與真人一樣。

甚至在邏輯思考、記憶力、耐心與力量方面,都可能勝過人類。

到那時,也許有人會說:「我們已經像神一樣,可以造人了。」

但我們必須清楚明白一件事:

人所造的,只是機器;

主所造的,才是真正的生命。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如果人的皮膚被割傷,身體會自然修復,慢慢長好。這是生命本身的能力。

但機器人的人造皮膚可以自己修復嗎?可以自己生長嗎?

即使將來科技進步,人類也許可以修補人工皮膚,但那仍然需要人去修理。機器本身沒有生命。

更不用說人體內部極其複雜的生理系統:心臟、肺臟、肝臟、腎臟,各樣器官彼此配合運作;血液循環、神經系統、免疫系統,每一個細胞都在精密地運行。

這樣奇妙的生命結構,是人類的科技遠遠無法創造的。

二、神用塵土造人

聖經告訴我們:

「主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創世記 2:7)

有些人讀到這節經文時,會誤以為聖經是在說神像捏泥人一樣造人。

但如果我們仔細思想,就會發現這句話其實非常符合科學的原理。

「塵土」代表的是地上的物質,也就是構成世界的基本元素。

今天的科學告訴我們,人體是由各種化學元素組成的,例如碳、氫、氧、氮、鈣、鐵等。這些元素在地球的土壤和自然界中都可以找到。

換句話說,人的身體確實是由「塵土」中的元素所組成的。

當這些元素按照極其精密的排列和組合,形成蛋白質、細胞、組織與器官時,就形成了一個複雜而奇妙的有機生命體。

因此,聖經所說「主神用塵土造人」,並不是隨意捏一個泥人,而是說主用地上的物質元素,按照祂的智慧與設計,造出了人的身體。

然而,人不只是物質的身體。

聖經說,主將生命的氣息吹進人的裡面,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這告訴我們,人不但有身體,也有靈魂。

三、外星人也是受造物

今天有許多人討論宇宙中是否存在外星生命。

如果將來真的發現外星人,我們也不需要感到驚訝。

因為如果外星生命存在,那也只是神在宇宙某一個星球上所創造的受造物。

宇宙極其浩大,星系無數,行星無數。人類目前所知道的,只是其中極小的一部分。

如果在其他星球上存在生命,那仍然是在神的創造之中。

因此,外星人絕對不會是我們的神。

無論是人類,還是可能存在於其他星球上的生命,我們都同樣屬於物質世界中的受造之物。

然而,神卻不同。

神不是物質世界中的受造物。

神是超越宇宙、超越物質世界的屬靈存在。

聖經說:

「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或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羅馬書 8:38–39)

這裡所說的「別的受造之物」,包含宇宙中一切可能存在的生命。

四、真正的救恩在主

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不同的宗教。

有些人相信神,卻不承認主耶穌是真神成為肉身來到世上。

若不相信主耶穌,也就沒有接受神為人所預備的救恩。

聖經告訴我們,神的救恩是藉著主向人顯明的。

然而,我們也必須誠實地說,問題並不只是在別的宗教裡。

有些人口裡稱「主啊,主啊」,但卻沒有行出公義、憐憫與謙卑。

為了財富與權力,他們行出各樣的惡事。

這樣的人,就像主耶穌所責備的法利賽人,是假冒為善的。

聖經說:

「世人哪,主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
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彌迦書 6:8)

真正的信仰,不只是口裡的宣告,而是生命的改變。

五、神的國不是用刀劍建立

歷史上,也有人仗著神對祖先的應許,妄想用人的力量建立地上的錫安王國。

甚至因此挑起戰亂,毀壞和平。

雖然這些事情在某些方面應驗了聖經的預言,但這並不表示這些行為是神所喜悅的。

神的國不是用刀劍建立的。

人的心,也不是靠武力可以改變的。

真正的改變,是從人的心開始。

結語

因此,我們真正需要思考的,不是科技有多進步,也不是宇宙中是否有外星人。

我們真正需要思考的是:

我們是否認識這位創造天地萬物的主?

聖經告訴我們,人是從塵土而來,也要歸於塵土。

人的身體會朽壞,但人的靈魂卻是永存的。

真正的生命,不是人所能創造的。

真正的生命,是從主而來。

願我們都能謙卑地認識這位創造天地萬物的主,也接受祂所賜的生命。



♦(BK) 主耶穌第三日復活、三日三夜與真正復活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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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的受難、安葬與復活,是救恩最核心的真理。關於主耶穌是哪一天受難、哪一天復活,聖經其實已經給了很清楚的答案。

主耶穌親自多次說,祂要第三日復活;

而復活當日門徒也親口見證:「今天是第三天了。」

只要按著經文本身來看,就可以知道:主耶穌是週五受難,週六安息,週日清早復活。

這不但與所有福音書彼此一致,也與主所說的「三日三夜」完全不矛盾。

一、主耶穌親口多次宣告:祂要第三日復活

主耶穌不是只偶然提過一次復活,而是在受難之前,多次清楚地向門徒宣告,祂必要被殺,並且要在第三日復活。

「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太16:21)
「他們還要殺害祂、第三日祂要復活。」(太17:23)
「…又鞭打祂、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祂要復活。」(太20:19)
「並要鞭打祂、殺害祂.第三日祂要復活。」(路18:33)

可見,「第三日復活」不是人後來加上的說法,而是主耶穌自己反覆強調的應許與預言。

所以我們若要明白復活的時間,首先就要抓住這個主自己多次說過的重點:不是第四日,不是當日晚上,也不是另一種隱藏算法,乃是第三日復活。

二、復活當天,門徒明說:今天是第三天了

到了主耶穌復活那一天,往以馬忤斯去的兩個門徒對主說:

「…不但如此、而且這事成就、今天是第三天了。」(路24:21)

英文也譯為:

“today is the third day since these things happened.”

這句話非常關鍵。因為這是復活當天白天門徒親口所說的。他們不是說「昨天是第三天」,也不是說「明天才是第三天」,而是清清楚楚地說:今天是第三天了。

既然復活當天是第三天,那往回推就很清楚:

第一日:週五
第二日:週六
第三日:週日

所以,主耶穌就是週五受難,週日復活。這正符合主自己多次所說的「第三日復活」。

三、週日晚上仍是七日的第一日,顯明晚上不是日與日的交接點

約翰福音又給我們一個非常清楚的時間證據: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約20:19)

這裡聖經明明說,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也就是說,到了晚上,聖經仍然稱那一天為七日的第一日。

若有人主張日落就是新一天的開始,那這節經文就很難解釋。因為若日落後已經進入第二天,就不該還說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

這節經文正好證明:晚上仍然屬於當天,不是日與日的交接時點。

這也和路加 24 章以馬忤斯門徒的經歷彼此呼應。當時候晚了,太陽已經平西了,他們仍然說「今天是第三天」。

這都顯明復活日的晚上,仍算在同一天之內。

四、聖經清楚顯示:主耶穌是週五受難、週六安息、週日復活

把以上經文合起來看,次序非常清楚:

第一,主耶穌多次預言:第三日復活。
第二,門徒在復活那天說:今天是第三天。
第三,復活那天晚上,聖經仍說:七日的第一日晚上。

因此,正確的時間線就是:

週五受難
週六安息
週日清早復活

這才是與主的預言、門徒的見證、以及福音書記載完全一致的理解。

五、那麼「三日三夜」怎麼理解?

有人會問:如果主耶穌是週五受難、週日復活,那主所說的「三日三夜」又怎麼解釋?

主耶穌說:

「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0)

這裡關鍵不是只用現代人習慣的「72小時計算」,而是要看主所說的到底是什麼。英文是:

in the heart of the earth

不是單單說「在墳墓裡」,而是說「在地的心中」、「在地裡頭」。這個表達更深,指向主耶穌進入了地上黑暗權勢掌控之下的那段時期。

主被捉拿時,祂親口說:

「我天天同你們在殿裡、你們不下手拿我.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路22:53)

這節經文十分重要。主不是說「現在只是逮捕的時間到了」,而是說: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

也就是說,從主在週四夜晚被抓的那一刻起,祂就進入了黑暗權勢對祂攻擊、羞辱、審判、釘死的那段時期。這正是「在地裡頭」的開始。

所以,「三日三夜」可以這樣理解:

三夜

週四夜:主被抓,被帶去受審,黑暗掌權開始
週五夜:主已死,被安放在墳墓中
週六夜:主仍在墳墓中

三日

週五白天:受審、受苦、被釘十字架
週六白天:安息在墳墓中
週日清晨:復活的那一日

如此一來,主所說的「第三日復活」與「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就沒有衝突。因為「三日三夜」不是要把主受難與復活之間硬算成滿滿七十二小時,而是指主從被交在罪人手中、黑暗掌權開始,直到第三日復活前,所經歷的完整苦難過程。

六、主的安葬不是日落前匆促草草完成

還有一個常見說法是:主耶穌在週五日落前被匆忙安葬,好像一切都非常倉促。但若仔細讀經文,會發現事情並不是這樣。

馬可福音記載:

「到了晚上、因為這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亞利馬太的約瑟來了…進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可15:42-43)

這裡很清楚,是到了晚上,約瑟才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也就是說,向彼拉多求身體的時間點,是在日落後、晚上之後。

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它直接推翻了「一切都在日落前匆促完成」的想像。

週五晚上依然是預備日,也就是安息日的前一天。

而且接下來不是馬上就結束了。彼拉多還先懷疑主已經死了,就叫百夫長來確認;確認之後,才把身體賜給約瑟。這個過程本身就需要時間。

更重要的是,聖經又記載:

「約瑟買了細麻布、將耶穌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可15:46)

請注意這個次序:

第一,約瑟先去買細麻布。
第二,再把主耶穌從十字架上取下來。
第三,再用細麻布裹好。
第四,再安放在石墓中。
第五,再把石頭滾到墓門口。

這每一步都需要時間。特別是「將主從十字架上取下來」這件事,本身就不可能是幾分鐘草率完成的。要處理被釘的身體,要小心解下遺體,要搬運、包裹,

又有尼哥底母帶來香料,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來安葬,這怎麼會是草草匆促埋葬呢?

再者,使徒行傳記載亞拿尼亞的事:

「有些少年人起來、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徒5:6)

「約過了三小時、他的妻子進來…」(徒5:7)

連較簡單的埋葬往返,都顯出需要數小時。

更何況主耶穌的安葬,還包括求身體、確認死亡、買細麻布、取下遺體、香料包裹、安放墳墓、滾石封門等一連串步驟。

所以說主的安葬是日落前匆促草率完成,實在不符合經文本身的細節。

七、「主日」不必當作週日的名稱

今天很多人習慣把星期日叫作「主日」,但聖經中這個詞真正出現時,並沒有明說它就是星期日。

「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啟1:10)

聖經只說「主日」,卻沒有說那就是「七日的第一日」。而主耶穌自己明明說: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可2:28)

所以若要從聖經直接找「主」與哪一日有最明確的關聯,乃是與安息日有關。至於啟示錄中的「主日」,也可以理解為約翰在屬靈異象中進入主顯現的時刻,甚至可聯想到主大而可畏的日子。

總之,聖經並沒有明確教導:主日就是星期日。

因此,週日是主耶穌復活的日子,這是事實;但不必因此就把週日定名為「主日」,更不必用人的傳統來取代聖經本身的用語。

八、我們不慶祝復活節,卻真心喜樂主已經復活

週日是主耶穌復活的日子。

我們不以人的傳統節期來慶祝,卻真心喜樂:主耶穌已經復活了!

祂戰勝了死亡,勝過了黑暗,因為祂本就是生命的主。

「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11:25)

主的復活,不只是歷史上的一件大事,更是今日仍然使人得生命的大能。真正的重點,不在外面的節日,不在人的熱鬧,也不在形式上的慶祝,而在於我們是否真正在祂裡面得著復活的生命。

九、真正慶祝主的復活,是與主一同復活

真正的慶祝主復活,不是守一個外在節期,而是:

領受真道
接受正確的洗禮
靠主寶血罪得赦免
得著重生
與主一同復活

聖經說: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6:4)

這才是真正與主的復活有分。主不只是自己從死裡復活,祂也要叫屬祂的人,在真道中、在正確的洗禮中、在祂寶血的赦罪中,得著新生命,與祂一同復活。這不是只在口頭上承認主復活了,而是實際進入主的死與主的生裡面。

所以,真正的喜樂不是節期的喜樂,而是生命的喜樂;真正的慶祝不是外面的儀式,而是裡面的重生。

結語

主耶穌親口多次宣告:祂要在第三日復活。

復活當天,門徒也明說:今天是第三天了。

復活當天晚上,聖經仍稱那日為七日的第一日晚上。

這些經文清楚顯示:主耶穌是週五受難,週六安息,週日復活。

而「三日三夜」,乃是從主在週四夜晚被捉拿開始,進入黑暗掌權之中的完整經歷。主的安葬也不是日落前匆促草率完成,因為約瑟是在晚上去求身體,之後還要買細麻布,再將主從十字架上取下來,並照規矩安葬,整個過程本來就需要時間。

週日是復活日,我們不慶祝復活節,但我們真心喜樂:

主耶穌已經復活了,戰勝了死亡,因為祂本就是生命的主。

而真正慶祝主的復活,不在外面的節期,乃在於人是否領受真道,接受正確的洗禮,靠主寶血罪得赦免,得著重生,並且與主一同復活。



♦(BL) 神的名是用「發音」傳揚的,不是翻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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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瑪3:16)

…神記錄那敬畏祂、思念祂名的人。

👉 神重視的,不只是信

👉 而是祂的名

🔥 核心重點

❗ 神的名是用「發音(聲音)」傳出去的

❗ 不是翻譯意思的問題

📖 一、福音是怎麼傳開的?

從耶路撒冷開始:

👉 門徒不是在翻譯一個概念

👉 而是在傳一個「可以呼求的名」

📖 二、名字的本質就是聲音,不僅僅是意義。

名字是用來:

呼叫
聆聽
傳揚

👉 所以:

名字必須用「發音」傳遞

📖 三、如果只是翻譯,會有什麼問題?

如果神的名只是翻譯:

各語言會完全不同

發音可以隨意改變

❗ 但聖經說:

(徒4:12)只有一個名可以得救

👉 這表示:

這個名必須是可辨認、可呼求的同一個聲音

📖 四、歷史證據:原本發音是 YESU(IESU)

✔ 早期英文

👉 IESU / IESUS

👉 發音:YESU

✔ 中文

👉 耶穌(YESU)

✔ 多數語言

👉 發音相近:YESU

🔍 結論

👉 原始傳揚的是同一個「發音」

👉 各地只是用不同文字記錄這個聲音

❗ 五、英文後來發生的改變(關鍵)

在早期英文聖經中:

👉 使用 Iesus / IESU

後來在:

👉 1629 年 King James Version

👉 拼寫改為:Jesus

⚠️ 重要事實

當時:

👉 字母 J 的發音仍然是「Y」音

就像:

👉 halleluJah(讀作 halleluYah)

🔎 這代表什麼?

👉 雖然拼寫改變了

👉 但當時的發音仍然是:

YESU

👉 原本的聲音還沒有改變

❗ 六、真正的問題出現在後來

隨著時間:

👉 英文「J」的發音改變了

👉 YESU 漸漸變成:

👉 「Jee-zus」 ⚠️ 這不是翻譯問題

👉 而是:

歷史中發音被改變了

👉 人沒有守住原本的聲音

📖 七、為什麼這很重要?

(徒4:12)只有一個名可以得救

👉 如果發音改變了:

我們呼求的

還是原本的名嗎?

📖 八、神的應許

(番3:9)

👉 神要恢復:

純正的言語

正確的呼求

正確的名與發音

✅ 最終總結(一句話)

👉 神的名是用發音傳揚的,不是翻譯的問題;即使英文拼寫從 Iesus 變成 Jesus,當時仍是 YESU 的發音,直到後來才被改變。



♦(BM) 神的名:從 YESU 到 Jesus - 歷史、語言與神的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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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的基督教世界中,「Jesus」這個發音早已被普遍接受。然而,當我們回到歷史與原始語言時,一個重要問題浮現:

👉 主的名字原本是怎麼唸的?

👉 今天的發音,是否已經偏離原來的樣式?

一、主耶穌時代的實際發音

耶穌在世時,日常使用的語言是亞蘭語。

在這個語境中,祂的名字對應為:

👉 Yeshua(接近 YESU)

這一點在語言學與歷史研究中是普遍承認的。

無論是門徒、百姓,或是當時的人呼喊祂的名,都是以這個發音系統為基礎。

二、跨語言之後的變化(不是神學改動)

隨著福音從猶太地傳向外邦世界,那寫在十字架上、以拉丁文、希臘文和亞蘭文書寫的名字 [YESU],也被翻譯成了各種不同的語言。

亞蘭語:Yeshua(YESU)
希臘文:Iēsous
拉丁文:Iesus

這些形式並不是「不同的名字」,而是同一名字(發音)在不同語言中的表達。

然而需要注意:

👉 這些語言在拼寫系統上有差異

例如:

希臘文習慣在男性名字加上 -s 結尾

亞蘭語則保留原本結構

👉 因此出現拼寫差異,但不代表實際發音完全不同

三、關鍵事實:500 年前仍是 IESU(YESU)

這是整個問題最關鍵的一點。

👉 約 500 年前的英文世界:

拼寫:IESU / Iesus

發音:👉 接近 YESU

原因很簡單:

當時 I 和 J 是同一個字母

J 還沒有今天的發音

👉 也就是說:

整個基督教世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仍然使用接近 YESU 的發音

四、發音改變的真正原因

後來發生的改變,並不是來自聖經,也不是使徒的教導,而是:

👉 語言本身的演變

其中最關鍵的是:

字母 J 從原本的「Y 音」

➡️ 變成今天的「J 音(dʒ)」

於是:

👉 IESU(YESU)

➡️ JESUS(JEE-zus)

這是一個語音變化,而不是信仰內容的改變。

五、神的預言:潔淨言語,呼求祂的名

西番雅書 3:9 說:

「那時,我必使萬民用純潔的言語,使他們都呼求主的名,同心事奉祂。」

這節經文指出三個重要方向:

神要潔淨人的言語
使人正確地呼求祂的名
最終達到同心事奉

👉 這不是過去的事,而是神的應許與預言

六、我們所處的時代與提醒

歷史顯示:

原始發音接近 YESU

早期翻譯仍保留 Y 音

直到約 500 年前仍未改變

👉 今天的發音,是後期語言變化的結果

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可以思想:

👉 我們是否仍然重視神的名?

👉 是否願意回到更接近原初的理解?

七、結論:神的預言必應驗

👉 主的名字在歷史中經歷了語言轉換

👉 但原始發音長期保持在 YESU 系統

👉 今日的「Jesus」發音,是較晚期的語言變化

然而更重要的是:

👉 神的話不會落空

正如(番3:9)所應許的:

👉 神要潔淨人的言語

👉 使萬民同心呼求祂的名

因此,我們至少應當承認:

👉 YESU 更接近原始發音

並帶著敬畏來思想:

👉 我們是否預備好,用潔淨的言語,真正呼求祂的名?

**願神的預言在我們這一代成就,

使人都同心,純正地呼求祂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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