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直接的聖經宣告
(馬太福音 12:8),(馬可福音 2:28),(路加福音 6:5):「因此,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解釋:主耶穌明確宣告祂對安息日的權柄,這表明了祂的神性與權威,可以定義安息日的真正目的與守法。
背景:這些經文記錄了法利賽人控告主耶穌和祂的門徒在安息日違法的場景。主耶穌糾正他們的誤解,表明憐憫和滿足人類需要符合神設立安息日的本意。
2.主耶穌擁有創造的權柄
(約翰福音 1:3):「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
(歌羅西書 1:16-17):「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萬有都是藉著祂造的,也是為祂造的。」
解釋:作為創造主,主耶穌是安息日的創立者(創世記 2:2-3)。安息日是為了紀念神的創造與安息,而主耶穌作為創造主,自然擁有對安息日的權柄。
3. 安息日的核心指向主耶穌
(馬太福音 11:28-30):「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解釋:安息日是預表在主耶穌裡的安息與平安(希伯來書 4:9-10)。主耶穌成就了安息日更深層的屬靈意義,祂提供的是靈魂永恆的安息,使祂成為安息日的真正主宰。
4.主耶穌對安息日的教導
在安息日行醫:
- (馬可福音 3:1-6):治好枯乾一隻手的人。
- (路加福音 13:10-17):治好被鬼附十八年的女人。
- (約翰福音 5:8-18):治好三十八年的癱瘓病人。
解釋:主耶穌示範了安息日的目的在於行善與賜生命。祂反對那些增加人們負擔的律法主義,揭示了安息日真正的意義是憐憫、恩慈與敬拜神。
5.主耶穌重新定義安息日
(馬太福音 12:6):「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裡有一人比聖殿更大。」
解釋:主耶穌的權柄超越了聖殿與其所有的禮儀。作為安息日的主,祂重新詮釋了安息日的遵守方式,強調愛、憐憫與對神的專一敬拜。
(希伯來書 4:1-11):「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
解釋:安息日的安息指向主耶穌所成就的救恩與永恆的安息。在主耶穌的主權之下守安息日,就是承認祂的救贖工作。
6.主耶穌的受死與復活證明祂的權柄
(路加福音 23:56–24:1):婦女在安息日遵照誡命安息,然後在週日早晨見證了主耶穌的復活。
解釋:主耶穌甚至在死後都尊重安息日,表明了其持續的重要性。祂在第一日復活,強調安息日的目的已得以完成,將信徒帶入新的生命與永恆的安息。
7.主耶穌是安息日之主的意涵
1. 糾正律法主義:主耶穌挑戰那些扭曲安息日意義的傳統(馬可福音 7:8-13)。
2. 成就預言:主耶穌體現了神與人和好的應許安息(以賽亞書 61:1-2)。
3. 在祂裡面守安息日:在主耶穌的主權下守安息日,強調敬拜、憐憫與屬靈的安息,符合誡命的真正用意。
8. 實際應用
1. 遵守安息日:效法主耶穌的榜樣,視安息日為聖日,優先進行敬拜、行善和休息。
2. 承認祂的名與權柄:以正確的名字敬拜主耶穌,即IESU(YESU),避免使用錯誤發音誤解祂的身份(西番雅書 3:9)。
"耶穌來到拿撒勒, 就是他長大的地方, 在安息日, 照他平常的規矩, 進了會堂, 站起來要唸聖經." (路 4:16)
"人比羊何等貴重呢, 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 (太 12:12)
主耶穌有說過: "不要遵守安息日" 嗎? 絕對沒有!主耶穌要我們遵守誡命, 但是不要聽從法利賽人所添加的沒有憐憫心的教訓! 法利賽人控告主耶穌不守他們所訂的安息日條規, 誣告他不守誡命, 這是沒有道理的. (太12:7)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
主耶穌創造諸世界, 他為所有人類(不是只為猶太人)設立安息日, 賜福給這一天, 定為聖日, 初降嗎哪時吩咐百姓遵守, 之後又列入十誡中. 他自己遵守安息日(聚會, 講道, 行善), 要求我們遵守誡命, 門徒們也照樣行. "他們就回去、豫備了香料香膏。他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路23:56), "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徒17:2). 這些都是新約時代的記載, 不是舊約律法. 許多基督徒一聽到誡命, 就認為是舊約律法, 避之唯恐不及, 這是中了撒但的詭計, 牠誘惑人不遵守神的命令!
所有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神的弟兄姊妹們, 不要被人誘惑了!主耶穌難道沒有強調誡命, 並賦予更完全的定義麼? 表面上感動人, 風趣幽默的講道, 如果不講得救正道, 好比世俗的虛談, 對人是無益處的. 泠靜想想, 遵守誡命有什麼錯? 難道這樣就是律法主義, 廢了神的義? 絕對不是! 我們反倒要遵行刻在心版上的律法, 猶太人不信主耶穌只靠行律法, 絕對無法得救, 也沒有真的遵守誡命, 今天我們信了主耶穌, 就應該不再蹈猶太人的覆轍.
我們沒有能力靠著行律法得救, 所以主耶穌才為我們受死成全救恩, 我們靠著聖靈, 就可以遵守誡命, 行的更完全. 那些聲稱人類無法遵守誡命的人, 是因為他們沒有真正得救, 沒有得到聖靈的緣故. 當然得了救恩, 得了聖靈, 並不保証將來得救, 也有中途跌倒的. 唯有本著神賦予的自由意志, 靠著真神的保守,主耶穌的恩惠, 聖靈的幫助, 甘心遵守誡命才是正道. "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啟14:12).
有人說, 在主裏享受安息, 所以每天每時每刻都是安息, 不需要特別定一天為聖日? 又錯了! 這是神親自訂定的聖日, (創2:3)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我們是誰? 怎敢廢掉或更改神所賜福又定為神聖的日子? 如果為了不列在十誡中的割禮, 使徒們須要特別為此辯論, 為何聖經中沒有更激烈的辯論廢掉或更改第四條誡命的安息日? 保羅說: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林前7:19).
事實上, 初代聖徒都是守星期六的安息日, 後來漸漸有人主張在星期天慶祝主的復活, 又因當時的羅馬人是拜太陽神, 在星期天休息, 所以到主後 321 年, 君士坦丁訂星期天為公定休息日, 364 年老底迦會議宣令基督徒應該在安息日作工, 如此真理被踐蹋了將近 1700 年! 第一代使徒離世後, 道理開始偏差, 教父書信及後來教皇主教等等教訓中屢屢出現非純正的道理, 甚至異端侵入, 邪說猖狂, 教會經歷一段非常黑暗的時期, 這是歷史上令人痛心的事實. 今天的天主教也承認古代的大公教會的確更改了安息日, 但是他們宣稱當時的大公教會握有神所賜的權柄, 可以更改神的誡命! 這是大錯! 更改聖經是要被受咒詛的, 何況還更改神的誡命!
AD 321: Constantine decreed SUN-day as official Roman-Christian day of rest.
西元 321 年, 羅馬君士坦丁大帝宣令星期天為羅馬基督徒的法定休息日.
AD 364: Council of Laodicea decreed Christians should work on the Sabbath and not idle!
西元 364 年, 老底嘉會議宣令基督徒應該在安息日作工.
聖經幾處提到門徒在七日第一日發現主耶穌復活, 他們那天晚上聚集, 因為怕猶太人, 不是慶祝主復活. 保羅有一次因第二天要離別, 他們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擘餅, 講論到半夜. 保羅又有一次寫信勉勵門徒,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 要把收入抽出一部份留下作奉獻, 免得他來的時候現湊. 這些經文沒有提到廢掉安息日, 改守星期天.
如果要慶祝主耶穌的復活(其實相信主, 受洗與主同復活才是真的慶祝), 在星期天聚會, 倒也無可厚非(主後一百多年, 教父書信有提到在第一日聚會), 但是不能因此而廢掉星期六的安息聖日! 誡命與表面的在某一天慶祝, 那個重要?主耶穌要我們紀念他的死, 這是嚴肅的感念主愛, 愛主更深的事, 我們愛神就要遵守誡命, 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只是一念之差而已, 你是否要聽命勝於獻祭或紀念勝於慶祝呢?
朋友們, 忠言逆耳, 懇請你冷靜思量, 你是否自以為信了主耶穌, 什麼都不用作, 就萬事無礙, 或把神的公義懲罰當作受苦的磨煉, 你自以為得救了, 你奉主的名傳道, 奉主的名趕鬼, 奉主的名行許多異能, 為主作了大工, 但是說不定到那日,主耶穌卻說,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7:23).
行義的才是義人, 這義是神定的義, 不是我們人自己認為的義, 你是否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我們的神, 遵守誡命? 守得完全? 你是否: 使用錯誤的翻譯"耶和華"稱呼至聖的天父真神? 使用被更改過的英文名 JESUS (原為 IESU)? 不守星期六一整天的聖安息日?(安息日由星期六白天的開始到星期天白天的開始, 但是, 不需要聚會一整天.主耶穌在安息日進會堂, 出會堂). 不接受正確的浸禮? 不照理領受聖餐? 自以為得到聖靈? 沒接受與主有份的洗腳?
又有人說, 主日是星期天. 但是聖經唯一出現"主日"的地方是在(啟1:10) "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 這裏的主日那有提到星期日? 反倒主耶穌自己說,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主設立安息聖日, 所以主日, 主的聖日應是星期六的安息日! 當然主日也可以解釋為主大而可畏之日. 一般人將主日解釋為主耶穌復活的日子, 這是不合乎聖經的!
今天, 我們是在新約恩典之下享受安息聖日的福氣. "你若在安息日掉轉〔或作謹慎〕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主神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 你就以主神為樂.主神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主神親口說的。 "(賽58:13,14). 這個福氣不是猶太人的獨享, "還有那些與主神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愛主神的名、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原文作我〕約的人.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賽56:6,7)
假設我們的主張是錯誤的, 而你照著做, 請問你會因此損失什麼? 應該是沒有任何損失吧! 但是, 如果你堅持不遵守神的誡命, 你所將要損失的又是什麼?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太5:19)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 不能都進天國, 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 才能進去." (太 7:21)
"我告訴你們, 你們的義, 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斷不能進天國." (太 5:20)
"主神如此說, 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約不能存住, 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 ...(耶 33:25)
